Elasticsearch一些基本概念

索引(index)

类似于关系数据库中的一张表

但是和表有本质区别

类型(type)

类别,例如订单的类别。在具体一些:支付订单分为实体商品和虚拟商品。那么,我们就可以创建两种类别(类型)

映射(mapping)

相当于表结构

文档(document)

相当于表中的一行数据

碎片(shards)

代表索引分片,es可以把一个完整的索引分成多个分片,这样的好处是可以把一个大的索引拆分成多个,分布到不同的节点上。构成分布式搜索。分片的数量只能在索引创建前指定,并且索引创建后不能更改。

ES如何实现分布式?

分布式图解

ES集群多个节点会选举一个节点为master节点。

master节点做一些管理工作,例如维护索引元数据,负责切换primary shard和replica shard身份。

如果master节点宕机,会选举产生新的master节点。

新产生的master将宕机的节点的数据转移到其它机器上。

ES写入/读取数据的原理?

ES写入/读取数据的原理图解

写入

  1. 客户端选择一个node发送请求过去,这个node就是coordinating node(协调节点)

  2. coordinating node,对document进行路由,将请求转发给对应的node(有primary shard)

  3. 实际的node上的primary shard处理请求,然后将数据同步到replica node

  4. coordinating node,如果发现primary node和所有replica node都搞定之后,就返回响应结果给客户端

读取

查询,GET某一条数据,写入了某个document,这个document会自动给你分配一个全局唯一的id,doc id,同时也是根据doc id进行hash路由到对应的primary shard上面去。也可以手动指定doc id,比如用订单id,用户id。

你可以通过doc id来查询,会根据doc id进行hash,判断出来当时把doc id分配到了哪个shard上面去,从那个shard去查询

  1. 客户端发送请求到任意一个node,成为coordinate node

  2. coordinate node对document进行路由,将请求转发到对应的node,此时会使用round-robin随机轮询算法,在primary shard以及其所有replica中随机选择一个,让读请求负载均衡

  3. 接收请求的node返回document给coordinate node

  4. coordinate node返回document给客户端

搜索数据过程

  1. 客户端发送请求到一个coordinate node

  2. 协调节点将搜索请求转发到所有的shard对应的primary shard或replica shard也可以

  3. query phase:每个shard将自己的搜索结果(其实就是一些doc id),返回给协调节点,由协调节点进行数据的合并、排序、分页等操作,产出最终结果

  4. fetch phase:接着由协调节点,根据doc id去各个节点上拉取实际的document数据,最终返回给客户端

写数据底层原理

  1. 先写入buffer,在buffer里的时候数据是搜索不到的;同时将数据写入translog日志文件

  2. 如果buffer快满了,或者到一定时间,就会将buffer数据refresh到一个新的segment file中,但是此时数据不是直接进入segment file的磁盘文件的,而是先进入os cache的。这个过程就是refresh。

    每隔1秒钟,es将buffer中的数据写入一个新的segment file,每秒钟会产生一个新的磁盘文件,segment file,这个segment file中就存储最近1秒内buffer中写入的数据

    但是如果buffer里面此时没有数据,那当然不会执行refresh操作咯,每秒创建换一个空的segment file,如果buffer里面有数据,默认1秒钟执行一次refresh操作,刷入一个新的segment file中

    操作系统里面,磁盘文件其实都有一个东西,叫做os cache,操作系统缓存,就是说数据写入磁盘文件之前,会先进入os cache,先进入操作系统级别的一个内存缓存中去

    只要buffer中的数据被refresh操作,刷入os cache中,就代表这个数据就可以被搜索到了

    **为什么叫es是准实时的?**NRT,near real-time,准实时。默认是每隔1秒refresh一次的,所以es是准实时的,因为写入的数据1秒之后才能被看到。

    可以通过es的restful api或者java api,手动执行一次refresh操作,就是手动将buffer中的数据刷入os cache中,让数据立马就可以被搜索到。

    只要数据被输入os cache中,buffer就会被清空了,因为不需要保留buffer了,数据在translog里面已经持久化到磁盘去一份了

  3. 只要数据进入os cache,此时就可以让这个segment file的数据对外提供搜索了

  4. 重复1~3步骤,新的数据不断进入buffer和translog,不断将buffer数据写入一个又一个新的segment file中去,每次refresh完buffer清空,translog保留。随着这个过程推进,translog会变得越来越大。当translog达到一定长度的时候,就会触发commit操作。

    buffer中的数据,倒是好,每隔1秒就被刷到os cache中去,然后这个buffer就被清空了。所以说这个buffer的数据始终是可以保持住不会填满es进程的内存的。

    每次一条数据写入buffer,同时会写入一条日志到translog日志文件中去,所以这个translog日志文件是不断变大的,当translog日志文件大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就会执行commit操作。

  5. commit操作发生第一步,就是将buffer中现有数据refresh到os cache中去,清空buffer

  6. 将一个commit point写入磁盘文件,里面标识着这个commit point对应的所有segment file

  7. 强行将os cache中目前所有的数据都fsync到磁盘文件中去

    **translog日志文件的作用是什么?**就是在你执行commit操作之前,数据要么是停留在buffer中,要么是停留在os cache中,无论是buffer还是os cache都是内存,一旦这台机器死了,内存中的数据就全丢了。

    所以需要将数据对应的操作写入一个专门的日志文件,translog日志文件中,一旦此时机器宕机,再次重启的时候,es会自动读取translog日志文件中的数据,恢复到内存buffer和os cache中去。

    commit操作:1、写commit point;2、将os cache数据fsync强刷到磁盘上去;3、清空translog日志文件

  8. 将现有的translog清空,然后再次重启启用一个translog,此时commit操作完成。默认每隔30分钟会自动执行一次commit,但是如果translog过大,也会触发commit。整个commit的过程,叫做flush操作。我们可以手动执行flush操作,就是将所有os cache数据刷到磁盘文件中去。

    不叫做commit操作,flush操作。es中的flush操作,就对应着commit的全过程。我们也可以通过es api,手动执行flush操作,手动将os cache中的数据fsync强刷到磁盘上去,记录一个commit point,清空translog日志文件。

  9. translog其实也是先写入os cache的,默认每隔5秒刷一次到磁盘中去,所以默认情况下,可能有5秒的数据会仅仅停留在buffer或者translog文件的os cache中,如果此时机器挂了,会丢失5秒钟的数据。但是这样性能比较好,最多丢5秒的数据。也可以将translog设置成每次写操作必须是直接fsync到磁盘,但是性能会差很多。

    实际上你在这里,如果面试官没有问你es丢数据的问题,你可以在这里给面试官炫一把,你说,其实es第一是准实时的,数据写入1秒后可以搜索到;可能会丢失数据的,你的数据有5秒的数据,停留在buffer、translog os cache、segment file os cache中,有5秒的数据不在磁盘上,此时如果宕机,会导致5秒的数据丢失。

    如果你希望一定不能丢失数据的话,你可以设置个参数,官方文档,百度一下。每次写入一条数据,都是写入buffer,同时写入磁盘上的translog,但是这会导致写性能、写入吞吐量会下降一个数量级。本来一秒钟可以写2000条,现在你一秒钟只能写200条,都有可能。

  10. 如果是删除操作,commit的时候会生成一个.del文件,里面将某个doc标识为deleted状态,那么搜索的时候根据.del文件就知道这个doc被删除了

  11. 如果是更新操作,就是将原来的doc标识为deleted状态,然后新写入一条数据

  12. buffer每次refresh一次,就会产生一个segment file,所以默认情况下是1秒钟一个segment file,segment file会越来越多,此时会定期执行merge

  13. 每次merge的时候,会将多个segment file合并成一个,同时这里会将标识为deleted的doc给物理删除掉,然后将新的segment file写入磁盘,这里会写一个commit point,标识所有新的segment file,然后打开segment file供搜索使用,同时删除旧的segment file。

    es里的写流程,有4个底层的核心概念,refresh、flush、translog、merge

    当segment file多到一定程度的时候,es就会自动触发merge操作,将多个segment file给merge成一个segment file。

ES在数据量很大的情况下(数十亿级别)如何提高查询效率?

面试题

es 在数据量很大的情况下(数十亿级别)如何提高查询效率啊?

面试官心理分析

这个问题是肯定要问的,说白了,就是看你有没有实际干过 es,因为啥?其实 es 性能并没有你想象中那么好的。很多时候数据量大了,特别是有几亿条数据的时候,可能你会懵逼的发现,跑个搜索怎么一下 5~10s,坑爹了。第一次搜索的时候,是 5~10s,后面反而就快了,可能就几百毫秒。

你就很懵,每个用户第一次访问都会比较慢,比较卡么?所以你要是没玩儿过 es,或者就是自己玩玩儿 demo,被问到这个问题容易懵逼,显示出你对 es 确实玩儿的不怎么样?

面试题剖析

说实话,es 性能优化是没有什么银弹的,啥意思呢?就是不要期待着随手调一个参数,就可以万能的应对所有的性能慢的场景。也许有的场景是你换个参数,或者调整一下语法,就可以搞定,但是绝对不是所有场景都可以这样。

性能优化的杀手锏——filesystem cache

你往es里写的数据,实际上都写到磁盘文件里去了,查询的时候,操作系统会将磁盘文件里的数据自动缓存到 filesystem cache 里面去。

提高查询效率图解

es 的搜索引擎严重依赖于底层的 filesystem cache,你如果给 filesystem cache 更多的内存,尽量让内存可以容纳所有的 idx segment file 索引数据文件,那么你搜索的时候就基本都是走内存的,性能会非常高。

性能差距究竟可以有多大?我们之前很多的测试和压测,如果走磁盘一般肯定上秒,搜索性能绝对是秒级别的,1秒、5秒、10秒。但如果是走 filesystem cache,是走纯内存的,那么一般来说性能比走磁盘要高一个数量级,基本上就是毫秒级的,从几毫秒到几百毫秒不等。

这里有个真实的案例。某个公司 es 节点有 3 台机器,每台机器看起来内存很多,64G,总内存就是 64 * 3 = 192G。每台机器给 es jvm heap 是 32G,那么剩下来留给 filesystem cache 的就是每台机器才 32G,总共集群里给 filesystem cache 的就是 32 * 3 = 96G 内存。而此时,整个磁盘上索引数据文件,在 3 台机器上一共占用了 1T 的磁盘容量,es 数据量是 1T,那么每台机器的数据量是 300G。这样性能好吗? filesystem cache 的内存才 100G,十分之一的数据可以放内存,其他的都在磁盘,然后你执行搜索操作,大部分操作都是走磁盘,性能肯定差。

归根结底,你要让 es 性能要好,最佳的情况下,就是你的机器的内存,至少可以容纳你的总数据量的一半。

根据我们自己的生产环境实践经验,最佳的情况下,是仅仅在 es 中就存少量的数据,就是你要用来搜索的那些索引,如果内存留给 filesystem cache 的是 100G,那么你就将索引数据控制在 100G 以内,这样的话,你的数据几乎全部走内存来搜索,性能非常之高,一般可以在 1 秒以内。

比如说你现在有一行数据。id,name,age .... 30 个字段。但是你现在搜索,只需要根据 id,name,age 三个字段来搜索。如果你傻乎乎往 es 里写入一行数据所有的字段,就会导致说 90% 的数据是不用来搜索的,结果硬是占据了 es 机器上的 filesystem cache 的空间,单条数据的数据量越大,就会导致 filesystem cahce 能缓存的数据就越少。其实,仅仅写入 es 中要用来检索的少数几个字段就可以了,比如说就写入es id,name,age 三个字段,然后你可以把其他的字段数据存在 mysql/hbase 里,我们一般是建议用 es + hbase 这么一个架构。

hbase 的特点是适用于海量数据的在线存储,就是对 hbase 可以写入海量数据,但是不要做复杂的搜索,做很简单的一些根据 id 或者范围进行查询的这么一个操作就可以了。从 es 中根据 name 和 age 去搜索,拿到的结果可能就 20 个 doc id,然后根据 doc id 到 hbase 里去查询每个 doc id 对应的完整的数据,给查出来,再返回给前端。

写入 es 的数据最好小于等于,或者是略微大于 es 的 filesystem cache 的内存容量。然后你从 es 检索可能就花费 20ms,然后再根据 es 返回的 id 去 hbase 里查询,查 20 条数据,可能也就耗费个 30ms,可能你原来那么玩儿,1T 数据都放es,会每次查询都是 5~10秒,现在可能性能就会很高,每次查询就是 50ms。

数据预热

假如说,哪怕是你就按照上述的方案去做了,es 集群中每个机器写入的数据量还是超过了 filesystem cache 一倍,比如说你写入一台机器 60G 数据,结果 filesystem cache 就 30G,还是有 30G 数据留在了磁盘上。

其实可以做数据预热

举个例子,拿微博来说,你可以把一些大V,平时看的人很多的数据,你自己提前后台搞个系统,每隔一会儿,自己的后台系统去搜索一下热数据,刷到 filesystem cache 里去,后面用户实际上来看这个热数据的时候,他们就是直接从内存里搜索了,很快。

或者是电商,你可以将平时查看最多的一些商品,比如说 iphone 8,热数据提前后台搞个程序,每隔 1 分钟自己主动访问一次,刷到 filesystem cache 里去。

对于那些你觉得比较热的,经常会有人访问的数据,最好做一个专门的缓存预热子系统,就是对热数据每隔一段时间,就提前访问一下,让数据进入 filesystem cache 里面去。这样下次别人访问的时候,一定性能会好一些。

冷热分离

es 可以做类似于 mysql 的水平拆分,就是说将大量的访问很少、频率很低的数据,单独写一个索引,然后将访问很频繁的热数据单独写一个索引。最好是将冷数据写入一个索引中,然后热数据写入另外一个索引中,这样可以确保热数据在被预热之后,尽量都让他们留在 filesystem os cache 里,别让冷数据给冲刷掉

你看,假设你有 6 台机器,2 个索引,一个放冷数据,一个放热数据,每个索引 3 个shard。3 台机器放热数据 index;另外 3 台机器放冷数据 index。然后这样的话,你大量的时候是在访问热数据 index,热数据可能就占总数据量的 10%,此时数据量很少,几乎全都保留在 filesystem cache 里面了,就可以确保热数据的访问性能是很高的。但是对于冷数据而言,是在别的 index 里的,跟热数据 index 不在相同的机器上,大家互相之间都没什么联系了。如果有人访问冷数据,可能大量数据是在磁盘上的,此时性能差点,就 10% 的人去访问冷数据,90% 的人在访问热数据,也无所谓了。

document 模型设计

对于 MySQL,我们经常有一些复杂的关联查询。在 es 里该怎么玩儿,es 里面的复杂的关联查询尽量别用,一旦用了性能一般都不太好。

最好是先在 Java 系统里就完成关联,将关联好的数据直接写入 es 中。搜索的时候,就不需要利用 es 的搜索语法来完成 join 之类的关联搜索了。

document 模型设计是非常重要的,很多操作,不要在搜索的时候才想去执行各种复杂的乱七八糟的操作。es 能支持的操作就是那么多,不要考虑用 es 做一些它不好操作的事情。如果真的有那种操作,尽量在 document 模型设计的时候,写入的时候就完成。另外对于一些太复杂的操作,比如 join/nested/parent-child 搜索都要尽量避免,性能都很差的。

分页性能优化

es 的分页是较坑的,为啥呢?举个例子吧,假如你每页是 10 条数据,你现在要查询第 100 页,实际上是会把每个 shard 上存储的前 1000 条数据都查到一个协调节点上,如果你有个 5 个shard,那么就有 5000 条数据,接着协调节点对这 5000 条数据进行一些合并、处理,再获取到最终第 100 页的 10 条数据。

分布式的,你要查第100页的10条数据,不可能说从5个 shard,每个 shard 就查 2 条数据?最后到协调节点合并成 10 条数据?你必须得从每个 shard 都查 1000 条数据过来,然后根据你的需求进行排序、筛选等等操作,最后再次分页,拿到里面第 100 页的数据。你翻页的时候,翻的越深,每个 shard 返回的数据就越多,而且协调节点处理的时间越长。非常坑爹。所以用 es 做分页的时候,你会发现越翻到后面,就越是慢。

我们之前也是遇到过这个问题,用 es 作分页,前几页就几十毫秒,翻到 10 页 or 几十页的时候,基本上就要 5~10秒 才能查出来一页数据了。

有什么解决方案吗?

不允许深度分页/默认深度分页性能很惨

你系统不允许翻那么深的页,跟产品经理说,默认翻的越深,性能就越差。

类似于 app 里的推荐商品不断下拉出来一页一页的

类似于微博中,下拉刷微博,刷出来一页一页的,你可以用 scroll api,关于如何使用,自行上网搜索。

scroll 会一次性给你生成所有数据的一个快照,然后每次翻页就是通过游标移动,获取下一页下一页这样子,性能会比上面说的那种分页性能也高很多很多,基本上都是毫秒级的。

但是 唯一的一点就是,这个适合于那种类似微博下拉翻页的,不能随意跳到任何一页的场景。也就是说,你不能先进入第 10 页,然后去 120 页,然后又回到 58 页,不能随意乱跳页。所以现在很多产品,都是不允许你随意翻页的,app,也有一些网站,做的就是你只能往下拉,一页一页的翻。

另外,这个 scroll 是要保留一段时间内的数据快照的,你需要确保用户不会持续不断翻页翻几个小时。